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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5岁的几个儿童在一起玩耍,我们家孩子轻微误伤了别人的孩子眼皮

山东-聊城 05-04 13:51  悬赏 0  发布者:临江仙 回答:(6)
不到5岁的几个儿童在一起玩耍,我们家孩子轻微误伤了别人的孩子眼皮,当时看着没事,到孩子一直用手搓眼睛,导致眼睛红肿,对方家长坚持住院,说眼内充血,住院花费4000多元。
我们认为只是轻微误伤,毕竟是儿童,我们只想负责2000元,对方不认可,将我们起诉到法院,并且是其他乡镇的法院,不属于我们的居住所在地,我们该怎么办?
请各位律师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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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5-04 13:54
这是要先收集证据的
回复时间: 2018-05-04 18:45
积极应诉。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8-05-04 14:13
需结合具体情况,可以先提管辖权异议
回复时间: 2018-05-04 15:07
侵权行为地法院也可以受理案件,一般是按照过错程度赔偿,详情来电咨询 。
回复时间: 2018-05-04 16:44
其它乡镇的法院不一定必然对这个案件没有管辖权,建议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8-05-05 07:59
正常来讲,你孩子造成他人眼睛受伤,虽然你感觉是眼皮受伤,但实际往往受伤害的是眼睛内部视力的影响,这个是由医院等专业机构认定的,而非你个人的估计,对方受伤,除住院花费外,必然还会产生其他损失,如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后续治疗等相关费用,建议最好与对方协商,及时处理此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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