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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2008年9月结婚的 婚后2016年买房 约定好是

福建-福州 05-11 09: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和老公是2008年9月结婚的 婚后2016年买房 约定好是夫妻共有的 要写双方名字的 都问好开发商那边说只能先做我老公的名字 之后交房办证可以再加配偶名字 现在交房了 我想加名发现现在政策变了 事实是我公公交的首付款 写我老公的名字 由于开发商那边的原因只能做我老公的名字 不动产登记证 预告登记中只有我老公的名字 我想加名 问了银行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他们说由于房子是银行抵押贷款的 需要等房款付清之后才能加名 那我们办理银行贷款时也需要我去提交证件和签字 而且需要还25年 我还得等到那个时候 而且首付款是我公公付的 这个房子就只属于我老公的了 我想咨询能不能和我老公自己写协议约定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是我们一人一半的 麻烦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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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5-11 13:08
婚后的房子当然是一人一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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