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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23岁男孩在佛山工作时,认识一个在酒吧前台工作女孩,熟悉以后每次喝酒

广东-阳江 05-13 00:23  悬赏 0  发布者:何必要问 回答:(1)
我当时23岁男孩在佛山工作时,认识一个在酒吧前台工作女孩,熟悉以后每次喝酒,她都会把我灌醉,然后发生关系,相识几年以后,我离开佛山回来阳春工作,当中我们还有时常联系。大概2017年末她已经结婚,我们也会经常微信联系,但是2018年五月份左右她把我们当初在佛山发生关系的性爱视频用微信发给我的朋友,视频当中只有显示看清楚我的样貌,女方的样貌看不到,这些视频都是当初在佛山把我灌醉以后发生关系的时候,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的性爱视频。请问这个传播污秽物品罪了?这样种种情况我可不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报案,让警察帮我解决?我怕她会用视频威胁我拿钱,要什么分手费之类的费用,她现在已经是结婚的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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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5-13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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