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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怀孕4个月,和男方感情不是很好,他家人要求我打掉孩子

广东-广州 05-14 23:5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好!我怀孕4个月,和男方感情不是很好,他家人要求我打掉孩子。我可以起诉男方包括男方家人吗。还没有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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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5-15 08:48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8-05-15 10:04
你好,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8-05-15 10:20
你好!那只有先收集证据,证明你是怀了对方的孩子,争取在孩子出生以后对方能给到你抚养费以及你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可以委托律师协助你诉讼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以孩子监护人的身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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