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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到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 05-15 10:49  悬赏 0  发布者:陈连春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家于2017年10月23日要垒南院墙。本意还是将南院墙不拆,在原旧址上将剩余部分进行衔接走南门。2017年10月22日下午5点钟左右,西院高久山找到我,要求我将我家旧址南墙外老墙散水清除,不清除就让大队重新量宅基地。我家对于他的屡次得寸进尺行为和无数次无理取闹的举动非常烦感,无法忍让。10月23日我主动找大队的工作人员袁岭清、马成明和崔学林给丈量的宅基地。大队的3位工作人员到现场丈量确认并告知我南墙留有50公分散水,现场划出施工线。当时袁岭清还上原告家进行调解,未果。然后我们按照3位工作人员所划出的施工线进行施工,西院出来进行阻拦,我报警南彩派出所应当有出警记录。
他家走东门还是经过我家同意后才走的,以前他家走南门。李遂法院和土地科实地丈量后未超占宅基地使用范围。但是李遂法庭判决我家将南院墙拆除部分与原告部分重合部分,并给原告35元的诉讼费。
问题补充: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崔晓峰,男,1979年1月1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南彩村农场路35号,电话:13671266717。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崔连英,女,1968年8月13日出生,满族,住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南彩村农场路37号,电话:13691079359。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因排除妨碍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8)京0113民初10号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贵院撤销(2018)京0113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2、一审、二审受理费由被上诉人负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东西相邻,上诉人居东,被上诉人居西。2017年10月,上诉人在自己宅基地内南侧建东西院墙,所建院墙未超出宅基地使用证确认的范围,属于合法建筑。且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两家宅基地南北一边长,均为21米。被上诉人所建东门超出他家自己宅基地使用证范围,有超占现象,却起诉我们要求拆除南院墙。
上诉人认为:
第一,在相邻关系中,即使双方均应给与对方便利,这种便利也应建立在双方均为合法建筑的基础之上,如果有一方超占导致自己出行不便,不应由合法的一方做出让步。上诉人宅基地南北长21米,根据一审法院的现场测量结果,上诉人宅院南北长为20.6米,均在宅基地使用证范围内,还留有0.4米的空地。而一审法院认为上诉人所建院墙未超过其宅基地使用范围,并要求上诉人将其部分南院墙及卡子墙拆除。这种错误的判决伤害了我方的合法利益,也伤害了我们两家的相邻关系,造成了恶略的影响,起到了错误的示范作用;
第二:上诉人要垒建南院墙时,被上诉人提出无理要求,让上诉人将原旧址墙外约1.3米的老墙根基拆除。上诉人不同意,主动找到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袁岭清、马成明和崔学林丈量过宅基地。上诉人按照村委会工作人员丈量标记好的位置砌墙,村委员袁岭清还从中做被上诉人的思想调解工作,被上诉人不听,一意孤行,故调解未成功。南院墙施工过程中,被上诉人再三进行阻挠,我方报警,110警察了解情况后说:“人家在自己宅基地使用范围内垒墙,合理合法”。南彩派出所有出警记录。被上诉人多次阻拦且一意孤行造成了现在的局面,被上诉人无端挑起矛盾,拒不调解,对于邻里的和谐关系造成了破坏。我方一味的让步是导致被上诉人的得寸进尺,并未对我方有任何的好处,这种以怨报德的行为让上诉人退无可退;
第三,判决书中本院认为部分。(1)一审论述了双方长期向东出行,应当尊重这一历史惯例,但2014年被上诉人在建设违法建筑的东门前,被上诉人一直走南门。2014年被上诉人突然拆掉南门,未在原址重建南门而改建东门,并且超占出一部分私自居为己用,建设了超出土地使用证范围的东门,法院未审查被上诉人的宅院是否在宅基地使用证范围内,一味地保护所谓的弱者,破坏了法院在人民心目中审慎公正的形象,对于公正公信的法院形象建设有百害而无一利。(2)一审论述崔晓峰所建的院墙及卡子墙与崔连英大门部分重合,明显对崔连英的通行构成妨碍,无论该院墙是否在其宅基地使用范围内,崔晓峰有义务采取措施排除该妨碍。上诉人认为崔连英明知自家出行困难,首先考虑自家该如何出行,自行排出困难,而不是要求邻居为自家行方便。自家不想走南门,可以将自家的宅基地缩回一部分开西门,这样就不影响任何人的合法利益。然而,被上诉人只顾自己合适不舍将自家大门建在自家宅基地上,而强占别人的合法权益属于侵权。法院保护所谓的弱者根本不弱,飞扬跋扈习以为常。  
综上所述,请求法官综合上述考虑本案实际和证据,依法改判驳回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以上是我的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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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5-15 10:50
协商不成 起诉解决
追问:

请您帮我分析一下我的上诉状有何问题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5-15 13:03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5-15 22:32
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审判简易程序三个月,诉讼时效一般两年,具体诉讼流程: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6、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回复时间: 2018-05-15 10:54
你好,建议诉讼。。
回复时间: 2018-05-15 10:55
您好,如质疑法院判决,您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5-15 11:00
您好,协商不成 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5-15 11:20
可以 的
回复时间: 2018-05-15 12:46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5-15 13:18
还是直接委托律师代理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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