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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受伤

河北-廊坊 11-21 19:43  悬赏 0  发布者:A37130……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的孩子现在在11岁,女孩上五年级。午休时间在学校校园内打扫卫生时,遇到一年级来上学的一个男孩,不知道具体因为什么,可能是小孩子之间闹着玩,没注意的时候,让男孩子用削铅笔的小刀划伤了脸。现在医药费是男孩的家长付的。问题是孩子的面部可能会留下疤痕,大夫说得半年以后才能修复手术。我想问一下,这个事得向谁追究责任?修复手术的费用得什么时候要,是现在还是半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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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1 20:23
你好,对方孩子的父母应赔偿相关的治疗费用,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证义务的话,学校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涉及到孩子的面部修复的后续治疗问题,建议你后续治疗终结后要求支付修复手术的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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