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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幼儿园手指离断伤修复出院后,隔两天间断性发低热6天诊断患肺炎住院,幼儿园应负哪些责任?

 11-21 22:20  悬赏 0  发布者:求正义007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四川 回答:(2)
小孩在幼儿园老师带中,左手示指末节自指背起至指腹90%离断,骨外露,血流不止,经当地医院清创包扎,四小时后转入专科断指再植,八天后接活成功出院并医嘱全休三月,出院后第二天晚上小孩左耳内疼痛难忍并伴有发低热,第三天到医院就诊为中耳炎,耳痛渐消失,但每天间断发低热,到第六天医院诊断为肺炎入院治疗,治疔十四天,病情好转出院,请问第二次住院医疗费幼儿园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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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22日 10时28分
你好!需要根据是否由于前面的原因所引起的。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如需法律帮助、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或预约来所详细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你好!谢谢你的答复。不知道怎样才能证明是由前面的原因所引起的?可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已给小孩造成了恐惧害怕心理障碍,目前协商失败,可能要上法庭才能解决,我在射洪县你愿意协助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2 09:11
你好,如果后期的发热为前期受伤的延续后果,你们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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