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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从早到晚都在学校中午在学校吃饭的类型,在刚放学时在校园内被走读生撞倒导致面部损伤

安徽-滁州 05-18 11:4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孩子从早到晚都在学校中午在学校吃饭的类型,在刚放学时在校园内被走读生撞倒导致面部损伤,其家长只付了医药费没有在询问孩子的伤情,学校也不承担责任,握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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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5-18 12: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8-05-18 11:59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学校是否需要担责等。
追问:

您好,对于你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概念不是太清楚?

追问:

而且孩子的老师把我提交的费用的零头自作主张的给省去,她这么做合理吗?

回答: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回复时间: 2018-05-18 13:34
你好,根据双方责任大小确定
回复时间: 2018-05-18 13:34
学校若有过错,需要承担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8-05-24 10:44
学校若有过错,需要承担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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