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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交什么单位?

 11-22 07:50  悬赏 10  发布者:345604……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东城区 回答:(9)
我老公是10月7日因寻衅滋事罪被羁押到北京东城看守所的,他不是主犯,也不是惯犯,累犯。已经于11月13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在我想给他办取保候审,之前和看守所的警官通过电话,他说现在申请取保候审直接交给看守所就行,说材料现在还不在检察院。请问我申请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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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22日 08时07分
你好,根据你上面的情况,如若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应提交给公安机关,也可以直接交给看守所转交。

   法律依据如下: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下面从四个方面分析有关取保候审的规定。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保证人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为其担保的人。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应当告知其必须履行的义务,并由其出具保证书。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监督被保证人履行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如果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串通,协助被取保候审人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保证人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取保候审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由公安机关认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也由公安机关作出。 

(三)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区别情形,还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对其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四)取保候审的程序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刑事诉讼法相关法条: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三十四条律师认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一)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 

(二)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三)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四)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的; 

(五)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取保候审条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五十四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五十五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全面 详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2 08:01
案件到了什么阶段,向那个机关申请,不是看守所
回复时间: 2012-11-22 08:03
依你的陈述看,案件应该在侦察阶段,可向侦察机关申请
回复时间: 2012-11-22 08:04
交给办案警官,一般你将相关材料交到看守所接待处,由接待警官转交。
回复时间: 2012-11-22 08:09
向公安机关申请。
回复时间: 2012-11-22 08:10
要提交给预审
回复时间: 2012-11-22 08:17
没有到检察院阶段时,就应向公安部门负责侦查的机构递交
回复时间: 2012-11-22 08:25
需要看案情处在那一阶段,建议您尽快聘请律师办理,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2-11-22 08:28
案件的卷宗在哪里,就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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