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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访受理告知书上送达人伪造信访人的签名及意见

湖北-荆门 05-21 10:24  悬赏 0  发布者:天下白mm 给我留言  回答:(2)
今年4月因医院不作为、慢作为倒致我父亲去世一事我们找信访局、卫计局协调,信访局已受理此事,4月14日卫计局下达了受理告知书,并上传到信访阳光平台,在阳光平台上的告知书与原件不相符,阳光平台受理告知书上上信访人意见及签名都为伪造,卫计局这一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问题补充:
卫计局说要我们直接找信访局,可以不再找他们了,但对于卫计局仿造信访人签名这一现象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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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5-21 11:04
你好!可以继续上访的!
追问:

首先,谢谢李律师在百忙之中给我的回复,我还相咨询一下对于卫计局伪造信访人签名这一现象我们可以行使我们什么权利,追究其什么责任,我看了别人相关的问题,发现这一现象已屡见不鲜,难道在这一方面没有相关的条例和制约吗?还是任由他们一直这样造假?

回答:

对于造假行为,可以向上一级反映的!

追问:

这样的事情已不是第一次了,信访局不会在意,我问了的。唉,山高皇帝远,没有人追究的。

回复时间: 2018-05-21 17:25
你好!可以继续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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