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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了一家店,甲方持股80%,乙方股东持股20%反聘乙方为公司高级管理

陕西-西安 05-22 22:1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合伙开了一家店,甲方持股80%,乙方股东持股20%反聘乙方为公司高级管理,月工资5000,另加百分之15的干股,在公司工作期间分红比例达35%,甲方剩余65%,乙方提出,公司经营的,日常开销运转,得按照持股分摊,他只出20%的费用,甲方认为,公司分红应该除去日常开销,水费房费,电费等,按照股份比例分红!这个到底应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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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5-22 22:26
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主要是双方协商的事项
回复时间: 2018-05-23 06:18
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建议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回复时间: 2018-05-23 09:12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来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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