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远洋  毕丽荣  徐荣康  刘哲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经营了十几年的门面要收回

湖北-仙桃 06-01 12:30  悬赏 0  发布者:hhdzfy…… 给我留言  回答:(3)
租赁的门面为劳动大楼门面,共有3间(一间租给本人从事复印打字,二间租给。该大楼自1990年建成以来,3间门面一直出租给他人经营小型超市,本人接手此门面的上家为陈汉云,陈汉云接手上家门店时,是整店转让。在2004年时,陈汉云因经营不善而又转租给本人,本人当时接受了货物、货架、搁楼等资产,在转让过程中,劳管所作为中间人积极协助上家转让给本人,并在本人与陈汉云签订的附加协议加盖了公章(有附加合同),同时也向劳管所交纳了壹仟元的门面保证金。本人自2004年接手该门面起,一直经营到现在。2013年不知何故,该门面由镇政府财贸办公室接手(劳管所已改为人社中心),当年通知我们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有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时并没有意识到会出现现在的情况,故在合同上签了字。现如今,镇政府要将门面收回,于2018年1月1日对本人下达了搬离通知。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官司,我本人能有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吗?复印打字店是本人经营的,当时接受了搁楼,金额约5000元,交纳了门面保证金1000元。现在能不能向原告方镇政府提出反还保证金1000元,补偿搁楼5000元(本人认为:搁楼是木质固定的,不能搬离,不是本人自动放弃租赁,而是被迫,以前接受门面时受让了搁楼,现在要求本人搬出,也应按2005年签订的附加协议执行)。
问题补充:
2013年签订了的合同,是一年,2014年至2017年就没有再签订合同,但房租都是按时缴纳。
现在已经被镇政府起诉了。不知道能不能打赢官司。我的要求也简单,退还门面保证金1000元,补偿搁楼损失5000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01 13:30
你好,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多少?
回复时间: 2018-06-01 14:19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8-06-01 16:29
你说的这个问题,你好,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多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浙江金华
广东广州
北京海淀区
广西南宁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5227
安徽 合肥
人气:104921
浙江 金华
人气:222880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370
重庆 渝中
人气:397392
广东 广州
人气:166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