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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股权后何时开始行使股东权力

 11-26 09:17  悬赏 0  发布者:qzfl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常州 回答:(7)
原股东受让了股权和新受让股权的股东,什么时候可以行使股东权力。
1.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后。
2.支付部分受让金后。
3.支付全部受让金后。
4企业内部股东名册变更后。
5.工商注册备案股东名册变更后。
问题补充:
如果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通过工商查询查到老股东,向老股东追诉,是老股东承担责任还是新股东承担责任。

权力和责任不是同一天转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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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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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11月27日 12时25分
1、变更内部股东名册后对内发生效力,对外在工商注册备案股东名册变更后发生效力;
2、没有变更工商登记的,由原股东承担责任。

法条参考: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6 09:22
选项4。
回复时间: 2012-11-26 10:24
企业内部股东名册变更后。
回复时间: 2012-11-26 10:45
您好:
企业内部股东名册变更后开始行使股东权力。
回复时间: 2012-11-26 11:17
企业内部股东名册变更后
回复时间: 2012-11-26 15:58
您好,按照协议约定处理。一般是名册变更之后
回复时间: 2012-11-27 11:58
你好,一般由新股东就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原股东存在偷逃出资或没有实额出资,可以要老股东就偷逃或不实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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