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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地热是坏的。物业2年未给维修。现在要供热,产生了2年的每年20%基础热费和滞纳金,应该谁来承

吉林-长春 11-26 11:56  悬赏 0  发布者:pangpa……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2010年,我在保利罗兰香谷购买了一套住房。买的房子,是带铺装地热的。但在收房时,我发现地热已经坏了,当时物业承诺给维修。而且我也将房间的钥匙委托给了物业公司。后来本人出国,今年回来后,发现,过了2年了,物业公司仍旧未将地热维修好。后来又跟物业公司沟通,才把地热继续进行维修。今年冬天,我想供暖,但热力公司说,从2010年到现在,产生了2年的每年20%基础供热费,及滞纳金。  
可是我的房子,到现在,物业才给维修到可以供热啊?
请问:这部分费用,应该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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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1-26 12:30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物业的责任则由其承担,协商如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1-26 12:56
有证据证明是物业的责任则由其承担,协商如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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