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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期刊都发表了我的文章我该怎么办

宁夏-银川 06-03 23:18  悬赏 20  发布者:fcgjw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写了一篇学术性文章,先在上海的一家期刊上投稿,2个月没回复,我就改投另外一家本地的地方小期刊,并已经在次月发表,但没多久,上海的期刊邮寄来了样刊。我知道这个有可能引起版权责任问题。想请问这个责任有多大?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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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6-06 16:54
你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尽快和双方做好解释工作。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10-06-11 09:48
根据合同法规定,投稿人(即作者)的投稿行为属于要约,出版单位同意发表是承诺,此时出版合同成立。但是对于报纸与期刊,往往无法与每个投稿人订立专门的出版合同,因此一稿多投的行为并不为法律所严格禁止。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这条规定,著作权人如果要一稿多投,应当符合15天或30天的标准才行。因此,在无合同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人只要符合了15天或30天的期限,即使出现一稿多投的现象,出版单位也不能以一稿多投为由,而拒绝支付稿酬。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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