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健弘  王浩  牟金海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此案件旧房产发生多方买卖的几点疑问

河南 11-26 17:29  悬赏 10  发布者:zhangy…… 给我留言  回答:(1)
各位律师,你们好!
关于《宋相法,马云敏与金东超房地产侵权一案再审民事抗诉事项问题》,有以下几点疑问,烦请各位在得空时给予指导和解答!
1/案例中,有提到“1982年侯集合作商店以800元购买侯集供销社五间房屋”?据我个人了解,1982年国家还没有允许市场买卖房屋,当年宪法也有规定土地不能出租转让。而合作商店应是供销社的下属机构,同属国供社共同管理经营。此是否已构成非法买卖?才导致后面一系列的侵权问题?
2/按照案件来分析,此房产应是一个整体,但出现了多次转卖?其中宋某以6000元购得四至:东至侯宝仁以东山为界,南至大街,西至大街,北至马俊山以夹山中心为界。但事实上据我个人了解,西至不在大街,而在宋某和金某门面夹梁处。东至也已证实不仅是6间门面房(即包含了院落)。
3/案例中,金某是在2000年才购得仅后边房屋5间,是否不享用院落使用权(即院落早已被宋某购得),且房地产法1992年有规定,凡买卖房产必须经当地房管局登记入册。而案例中并没有提到金某的购买合同和登记入册情况。
4/“关于要求金某拆除非法建筑的通知,内容为:“你未经批准擅自在国有土地上施工建房,根据有关规定,限你在15日内拆除非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否则,将予以处理。”该通知虽未显示该处土地归宋某使用,但也同时证明金某非法侵占土地并非法建房。”那么,此判决书是否有矛盾之处却已糊涂结案?
盼复,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7 17:25
情况很复杂,建议与律师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9038
广东 深圳
人气:172790
山东 临沂
人气:2484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