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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欺骗

陕西 06-04 20:43  悬赏 0  发布者:469113…… 给我留言  回答:(1)
5月27是说他们想和我合作,让我免费成为他们的代理,我就答应了,后来叫我付188的网店装修费,而且做出来的还没我自己做的好,后来说要为我的网店做推广交1500的推广费,后来第一天还有300多的流量,还卖了3单,第二天有500多流量卖了5单,第三天下午到4点左右一个流量都没,我就联系他们说这有推广是有时间段的,没过几分几分钟就有1百多了,在没大概过了一个小时他们为我的店铺报了618的活动,叫我交2970元300件的备货金,确保活动那几天有货,不交没货叫我自己负责,说交了如果没卖到300件,就赔相差300件的利润,当时我就怀疑我
可能受骗了,就没有答应,说活动那几天我需要多少就给多少。第四天店铺一流量都没,第五天还是没有一个流量,我就和他们联系,没有回我。第六天没有联系他们只之前还是没有流量,后来就有了56个流量,到现在还是不变。我就和他们交涉前两天怎么解释。今天我就确定是受骗了,就叫他们把推广金退回来,找理由说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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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05 07:3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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