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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归属

江苏-南通 06-04 12:36  悬赏 10  发布者:OI5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跟我老婆是前年结的婚,结婚证是2008/04/19.在这之前,我家出资付首付按揭了一套房子,等所有的手续都办齐全,房产证下来的日期是2008/04/26.就差了这几天,我想问您一下,这个房子是属于婚后我俩的共同财产吗?判定房子是婚前婚后买的是按房子证下来的日期吗?谢谢
问题补充:
补充下:购房合同上我老婆是银行共同还款人.购房是在结婚前签下的合同,但房产证日期比结婚证日期是晚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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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04 13:35
     你好。对于这种类型的房屋产权归属,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各地法院处理有自己的指导意见;根据江苏省处理此类财产问题的意见(你可以参照),上述房产问题如下:1、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婚前首付款,离婚分割财产时由女方支付一半给男方;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致电或者QQ:851885667(留言)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6-04 13:45
按公平原则处理。


如果您需要苏州李旭律师的帮助,请来电13706200617、QQ:490798064或登陆  www.51lvshi.cc/ 51律师网|长三角中小企业律师服务专家   、我要律师网联系。
回复时间: 2010-06-04 14:15
江苏按房产证上的日期。
回复时间: 2010-06-04 15:58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办理房贷,且用个人财产支付首期房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果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无论登记于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一方婚前支付的首期付款,由另一方返还一半;尚欠的贷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返还。
回复时间: 2010-06-04 22:45
属于共同财产,如离婚的,女方应向男方返还首付款的一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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