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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有什么罪

广东-佛山 11-27 20:49  悬赏 25  发布者:李常在 给我留言  回答:(8)
撞伤人,无饮酒开车,两天后去自首。积极赔偿家属,一个月后伤者伤情得到好转,问题不大。一般来计我赔偿他的全部医疗费用之后,还另外赔他以后出院后的生活费。但他嫌我的补助太小,可能想把我告上法庭,告上法庭之后我会得到什么样的罪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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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8 10:59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条件: (1)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行为人没有造成上述严重后果而逃逸的,则不应认定该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仅能作为治安处罚的从重情节考虑。
  (2)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认定其构成一般交通肇事罪。需要强调的是,笔者所说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应当知道” 自己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而装作不知道,逃离事故现场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3)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个重要因素。
  实践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是因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显然,这些人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认定时加以区分,以保证准确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当然,行为人出于正当目的逃离现场后,必须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接受法律处理,否则,如果行为人一逃便杳无音信,仍应认定为 “交通肇事后逃逸”。
  (4)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不应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并不是单指的当场逃逸,也包括事后逃逸,关键是看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与社会危害性,交通肇事后,虽及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但在之后却畏罪逃跑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据您所述,应该是在交通事故出现以后逃逸,那么您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但是之后又去自首,而从“交通肇事逃逸”构成要件一来看,您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逃逸,则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仅能作为治安处罚的从重情节考虑。

建议积极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2-11-27 20:49
不会,你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追问:

他现在的状况是听力 视力 记忆力都一般,身体没有什么伤势~如果鉴定是轻的,他告上法庭我还会不会得到罪吗?

回答:

不会,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

追问:

怎样才算刑事立案标准?

回答: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回复时间: 2012-11-27 21:02
没有罪~!
回复时间: 2012-11-27 21:23
交警定责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1-27 21:24
只是民事起诉,不会涉及刑事责任。
追问:

那我的驾驶证会不会吊销的?还会不会坐牢?

回复时间: 2012-11-28 06:03
如果伤者为重伤,涉嫌交通肇事罪。
追问:

那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吗?

回答: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复时间: 2012-11-28 09:18
不构成刑事犯罪。
回复时间: 2012-11-28 15:55
如果伤者为重伤,涉嫌交通肇事罪。
追问:

那之后一般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吗?

回答: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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