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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号我感觉胃不舒服 上吐下泻 就去西电医院检查 医生简单问了两句 就让我做了血常规 其实

陕西-西安 06-11 02:0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六月二号我感觉胃不舒服 上吐下泻 就去西电医院检查 医生简单问了两句 就让我做了血常规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就是胃炎吃了不干净东西,还是按医院一惯的套路走,检查了血常规,结果出来后,大夫说是吃了不卫生东西,开了点滴,让我去皮试,从我进医院到挂上点滴差不多一个小时多,其次,就三瓶点滴,其中一瓶点滴就只挂五分钟,可打完针了,还是呕吐,我们就上去问医生,结果,人家大夫竟然开了妊娠检查看有没有怀孕,我的天,首先,我确定自己没有怀孕,其次,如果真的是怀孕的人了,已经打了点滴,对肚子宝宝肯定会有影响!因为想着西电医院 也算比较靠谱的医院 不会黑老百姓的钱 结果 就一个急性胃炎 花了二百多,还没见好反而还全身过敏!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医生的责任或者说是怎样,就是很生气,真的是,医院都不敢进了!后来 我这几天在附属一院一直都在打过敏药的点滴,就只是一个简单吃坏肚子的恶心,现在已经升级到每天打的针都是因为在西电医院给我开的点滴过敏,附属一医生说我情况很严重,因为药物过敏,让我住院治疗,一个简单的急性胃炎,现在上升到很严重的药物过敏,有懂医疗法律的宝宝吗?我想知道,西电医院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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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11 16:09
去卫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8-06-11 07:5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8-06-11 07:51
必要时,可以申请医疗过错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依法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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