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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权的问题

 11-28 21:50  悬赏 20  发布者:sdjyan……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通 回答:(2)
各位律师辛苦了,我的咨询问题是:我是一个上门女婿,我爱人家里已经拆迁,我们户口名下的房产已经拿好,现在他的父母还有一份拆迁协议可以拿一套房子,她的父亲拆迁前已经去世,房产证是父亲的姓名,拆迁协议上的房屋产权人姓名是这样注明的:父亲的姓名后面加上了(已故)和母亲的姓名,她的母亲还有一个女儿,她的户口不在此处,是我爱人的同母异父的姐姐,我想问,按照正常的法律规定,这个房子拿到了,这个姐姐是否享有部分继承权?能享受多少的继承权?现在我爱人的母亲说拿到房子直接把房子过户到我爱人的名下,她的姐姐是否有权干涉?如果到时候过户的话,我们还需要做哪些法律文件?如果这个房子过到我们的名下,她姐姐是否还有赡养她妈妈的义务?感谢回答我问题的律师们,真心的感谢你们的专业指导带来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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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28日 21时55分
1.姐姐享有继承权
2.份额问题:姐姐享有对母亲的继承权,母亲拥有的份额在其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其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
3.姐姐无权干涉,母亲可以自由处分
4.母亲和女儿携带相关材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材料可去办事处询问
5.赡养是义务
6.如满意,请采纳。
追问:

律师你好,我还可以问一下吗,关于已故父亲的遗产继承是和姐姐完全没有关系的对吗?还有在当地,关于老人拿房子,需要所有的子女签字认可,我不知道这是否有法律依据?我们可以在不通知这个姐姐的情况下,和母亲一起去房屋部门办理就可以了,是吗?

回答:

1.同父异母,姐姐不享有继承权。
2.所有人签字,表示所有共有人确认一下选定的代表人
3.房产和姐姐无关,和母亲直接去办理即可。

追问:

如果拿到这个房子,房产证只注明母亲的姓名,那以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这个姐姐就可以享受这套房子的所有价值的平均继承权了,和父亲那一部分就没关系了,对吗?

回答:

1.如果房产或者房产这个期待利益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原则上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属于父亲的那一半就有1/2是母亲的,剩余的1/2由母亲和你妻子继承
2.如果没有遗嘱,那么上述属于母亲的份额由姐姐和妹妹(你的妻子)平均继承
3.如果母亲同意,建议拿到产权证后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的详细解答,让我获得了所想知道的全部答案,再次感谢您专业的态度和您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8 21:57
答:1、她姐姐享有遗产继承权。具体为:房屋的一半是他爸爸的遗产,在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平均分割,2、对他母亲应当尽到法定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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