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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有租赁房原老承租人3年前去世了,现在租赁房里两本户口本

上海 06-14 00:3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公有租赁房原老承租人3年前去世了,现在租赁房里两本户口本,原承租人配偶和大儿子一本户口本(大儿子是户主),并且一直长期和大儿媳孙子居住在此租赁房内,大儿子支付房租。小儿子小儿媳孙女一本户口本(小儿子户主),实际3人不居住在此15年以上。现要改承租人,协商不成,
 请问第一:如果向出租方(房管局还是物业)提出申请,承租人配偶可以改为承租人吗?物业说要所有同住人同意,是否不合理?不作为?可以依据什么要求公有租赁房出租人物业指定更改原承租人配偶为新承租人? 
第二:请问承租人可以指定并更改此处有户口并且长期居住的另一位同住人为新的承租人吗?(不需要其他有户口,但不住此处的人同意吧?) 
第三:现大儿子配偶和他们的儿子(即原承租人大儿媳孙子,实际长期居住在此)需要迁入大儿子户口本,只要这本户口本上户主大儿子和母亲都同意就可以到派出所迁入户口了,不需要另一本户口本上人同意是吧?新承租人未确立,也可以直接迁户口的吧, 请具体解答! 非常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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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14 08:53
如其他人对物业公司指定不服, 可起诉要求依法变更。
回复时间: 2018-06-14 08:55
如其他人对物业公司指定不服, 可起诉要求依法变更。
回复时间: 2018-06-25 09:36
如其他人对物业公司指定不服, 可起诉要求依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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