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王远洋  
已解决问题

关于吴英最新案外案的判决结果的继续探讨

 11-30 17:37  悬赏 0  发布者:十年一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1)
吴英的案外案,判决吴英被转卖的房产是非法的,转卖无效。

现在有个问题,那些房产,肯定再一次被转卖出去了,也过了合同法撤销不合理转让的追诉期,而第三方很可能是善意取得,这种情况,惯例是无法让善意取得,支付了合理对价的第三方退回房产的。

那么,如何赔偿吴英的本色集团呢,可以依据什么法条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30日 18时09分
1、没有再次转卖的,因转让价格明显不是合理价格,本色集团可以取回。
2、已经被转卖的,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人进行赔偿。
3、不管是取回还是赔偿,本色集团都负有举证义务证明别人系无权处分,即需要证明被胁迫的情况。
法条依据:物权法106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辽宁沈阳
四川成都
北京西城区
安徽合肥
北京朝阳区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27985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00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4997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07
安徽 合肥
人气:282970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35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