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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个人劳动纠纷

陕西-西安 06-21 15:22  悬赏 0  发布者:gsy123…… 给我留言  回答:(4)
员工在未办理请假手续及离职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交接手续未办完,故公司未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员工就将公司告到仲裁委事由是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保(公司刚成立这块确实还未办理,但是事先双方约定好工资每月都有发放及社保自己办理,完了公司报销该承担的部分,她自己一直未去办理)现在我们要应诉,应该怎么做?需要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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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21 15:28
依法要发放工资的
追问:

她未办理交接手续,我们只是暂时停发,想着她肯定要来一趟单位。结果直接受到仲裁委的应诉通知书。

回复时间: 2018-06-21 15:27
建议向法院起诉解决
追问:

起诉从哪方面着手

回复时间: 2018-06-21 15:5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你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并不需要单位批准;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6,《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8-06-21 15:57
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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