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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期限和内容?

 06-21 15:50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浙江-浙江 回答:(1)
征收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期限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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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年06月21日 15时55分
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国土、规划、房管、工商、公安等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的相关手续。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和暂停办理范围,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相关部门在征收范围内按照职责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分割、赠与、出租、改变用途;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设立、变更工商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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