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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子外墙的广告位属不属于业主所有

 06-26 14:51  悬赏 0  发布者:369680……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宜昌 回答:(4)
我们购买了一栋商住两用的商品房二楼的房子,在我们购买的这部分房子的外墙上是广告位,现在我们准备在这广告位上做广告,物业告知广告位是单独出售的,现在已经卖给别人了,我想问问开发商这种做法是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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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湖北-宜昌]
  • 罗亮律师
  • 电话:13040977577
  • 22558积分
回复时间:2018年06月26日 15时35分
属于业主共有
追问:

那到底是属于这栋楼所有业主共有还是属于个人业主所有呢?

回答:

外墙属于整栋楼不可分割部分,当然属于该栋楼业主所有了。

追问:

按照您的意思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外墙的广告位是这栋楼业主共有的,所以开发商的这个广告位出售合同是无效的?
那我要用这广告位的话还需要再次出资,那既然是共有的,那资金应该给谁呢?

回答:

是的,开发商无权出售。你单独使用当然是需要向业主共有人支付,有规范的业委会可以支付业委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26 14:58
你好!违法。
回复时间: 2018-06-26 15:33
你好,是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18-06-26 16:30
你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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