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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

江苏 06-05 21:47  悬赏 0  发布者:niutou……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有个朋友姓李,他去年向一个张姓朋友借了一万元钱,打了一张借条,名字写的是张某岳母的名字。后来还钱的时候借条没拿回来,但是张某写了一张收条。现在张某因故被羁押,请问张某的收条有效吗?什么部门可以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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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4078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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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6-05 22:03
你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带上相关资料当面咨询律师才能给与更详细的答复。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10-06-05 21:52
是其亲笔所写就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0-06-05 21:52
收条有效!可以向法院提交当时的关押场所。
回复时间: 2010-06-05 21:53
从法律上讲,仍是李某欠张某岳母的钱。写收条也应该是张某的岳母写,或者张某在收条上写清楚之前借条写其岳母名字的情况。
回复时间: 2010-06-05 22:55
应该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0-06-06 09:23
您好!
   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面谈能把问题讲得更清楚,律师的解答更有针对性,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15850805293。
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0-06-06 16:29
李某欠张某岳母的钱。写收条也应该是张某的岳母写,或者张某在收条上写清楚之前借条写其岳母名字的情况.
回复时间: 2010-06-07 17:37
有效的,无需开具证明。如需帮助可直接联系丁正东律师。联系电话:13913018758、025-84728788转809,地址:南京市长江路江苏苏恒律师事务所(长江贸易大楼正对面)。咨询不收费 !坐27、29、51、60、68、163路到长江路站下即到或坐地铁到新街口后从7号出站口出来后走一段时间就到。服务宗旨:“诚信执业、服务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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