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消费权益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王远洋  魏伟  刘平  
已解决问题

关于学校罚款的问题 谢谢!!

 12-02 16:17  悬赏 0  发布者:Q79280……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枣庄 回答:(1)
学校规定:
  从2012年9月1日起,凡不服从学院管理,翻墙越院者,第一次翻越者,一经查处缴纳300元墙体修复费,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第二次翻越者予以劝退。
 

                      二0一二年九月一日

然后的班级等资料的表格 就不列举了!! 请问是不是违法了? 能不能不交啊? 我同学家庭条件不怎么样  抢钱吗这是??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02日 16时33分
您好     学校不具备罚款主体资格
追问:

那我同学是不是不用缴纳罚款 他家庭条件不好 没钱交 如何才能让学校不索要 或者说学校这样是不是违法了?
但是学校说我同学明天必须缴纳300元 要不然就开除了 还把手机收去了 说用300元把手机赎手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河北张家口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3198
湖南 长沙
人气:544053
重庆 渝中
人气:396979
湖北 襄阳
人气:440983
安徽 合肥
人气:282719
江苏 南京
人气:1502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9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