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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违规建设竟然通过验收,建委是否有责任?

辽宁-丹东 06-27 14:42  悬赏 0  发布者:ddedu 给我留言  回答:(13)
一、事情经过:
    本人与2016年10月14日与丹东凯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约定2017年3月1日前交房)。公司未在17年3月1日前交房,3月份合同交房时段进房看房,没有从外墙引入燃气主管道,后期多次催促销售何时交房,销售一直说再等等,一直推。这期间,开发商和燃气公司于17年4月17日在燃气设计图纸未送审的情况下,私自施工,私自改动图纸也未经安全审核,将由外墙4楼引入管道进入我6楼厨房汇入总管道,也未经我们同意私闯我住宅内施工,我们完全不知情。最后收到入户通知是17年10月10日,已经延期交房半年多,进房发现多出由外墙引入的燃气主管道,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天然气单元主管道由房屋外墙进入我购买的6楼屋内厨房内(原来图纸是4楼进入),并安装单元主阀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住宅设计规范》)占用下水位,增加安全隐患。与当时的销售和物业多次协商拆除恢复原设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到11月下旬也没解决,17年11月30日,投诉民心网。
二、投诉过程:
    17年11月30日  某小区燃气管道安装不规范不合理隐患多居民安全难保障 丹东市住建委;答复
    18年2月2日 受理编号为2530093 某小区燃气管道安装不规范问题 访问报告不全面 转入丹东市煤气公司,未答复
    18年3月13日 受理编号为2530093的某小区燃气管道安装不规范问题的报告中回避主要问题 未答复
    18年3月19日 某小区燃气管道安装不规范不合理隐患多居民安全难保障 未答复
    18年4月17日 受理编号2842251 丹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施工违规隐患多安全难保障 答复
    建设局最终处理结果:经了解,投诉反映的开发商确实私自进行了改变管道处理,我局工作人员多次协商未果,也多次召开了协调会处理此问题,但开发商拒不整改,我局也无执法权对其强制执行,建议投诉人走法律程序处理此问题。
三、通过调查发现:
    1燃气管道的设计图纸竟然未送审,就施工,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建设局应当给予责令停止施工、罚款,但建设局没有对开发商和燃气施工部门进行任何处罚和令其改正。
    2.燃气公共管道的阀门不应设置在住宅套内,开发商和燃气公司明明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住宅设计规范》(2012)第8.1.7规定,也拒不整改。建设局管理不到位。
    3.建设局竟然默许了开发商和燃气公司的做法,顺利验收完毕。验收是否合法,验收后出现纰漏和错误,如何解决,需不需要政府部门监管。
    4.开发商以完成验收为由,拒不整改,那么验收过程,建设局是否有责任,不作为还是工作疏漏,有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
燃气管道安装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全问题无小事。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调查,处理。
四、疑问
   1.图纸未送审,开发商敢施工,燃气公司敢安装,这种程序上的违规问题,建委是否有责任。
   2.验收过程看不看图纸,送审的图纸跟验收对照的图纸有无区别。验收环节有无过失或责任,现在发现的问题,要不要重新第三方检测,重新验收。
   3.燃气公司说开发商让改动,就改动了,改动图纸也不送审,也不注明理由,还违反国家规定《住宅设计规范》。没经过安全审定贸然施工,危害性可想而知。燃气公司是否有责任。
   4.建设局在本次调查中显得很无力,无执法权,无强制执行权利,甚至连约谈开发商的能力都没有,那么,我想问建设局的监督权也没有么?如果这样开发商可以肆意建设,随意更改图纸,为所欲为了?
   想咨询一下律师,我可不可以行政诉讼告建委不作为?谢谢!如何才能解决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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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27 15:12
您好,仔细看了你的陈诉,回复如下:
一、本案,你作为业主,最终要解决的是开发商违规、违约“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天然气单元主管道由房屋外墙进入我购买的6楼屋内厨房内(原来图纸是4楼进入),并安装单元主阀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住宅设计规范》)占用下水位,增加安全隐患。”的问题;
二、就该问题,你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但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此,你认为建委行政不作为,欲提起行政诉讼;
三、就你的情况而言,有可能维权的方式、方法多种,但你应当选择最有利的一种方式维权。虽然行政诉讼(且不论输赢)是一种维权方式,但个人认为,就本案而言,并非最佳的维权方式;
四、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开发商擅自更改设计图,将天然气单元主管道由房屋外墙进入你购买的6楼屋内厨房内(原来图纸是4楼进入),并安装单元主阀门占用下水位,增加安全隐患;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设计要求且存在安全隐患,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因此,个人建议:直接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立即恢复原状,以保证交付给你的房屋符合设计规划要求且不存在安全隐患。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27 16:16
你好!精简的回复如下:
1、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一定能解决问题。
2、你提行政诉讼,就算胜诉,再由行政单位去督促开发商,这是一条弯路。还不如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让开发商排除妨害,赔偿损失。胜诉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效果更直接,胜率更高。
3、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8-06-27 17:53
你们可以行政诉讼住建部门不作为。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40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6-27 18:25
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8-06-27 20:25
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
回复时间: 2018-06-28 12:17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8-07-01 15:36
虽然行政诉讼(且不论输赢)是一种维权方式,但个人认为,就本案而言,并非最佳的维权方式
回复时间: 2018-06-27 15:06
首先,最好的处理方式,是直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进行整改,而不是督着建委。建委作出的相关材料,可以作为开发商违规建设的证据材料。
其次,法院有强制执行力,针对你们的问题,在作出判决后,开发商仍不予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8-06-27 16:25
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一定能解决问题。
回复时间: 2018-06-27 16:34
1、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一定能解决问题。
2、你提行政诉讼,就算胜诉,再由行政单位去督促开发商,这是一条弯路。还不如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让开发商排除妨害,赔偿损失。胜诉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8-06-27 18:41
1、图纸未送审,开发商敢施工,燃气公司敢安装,这种程序上的违规问题“施工监理和政府监管部门”肯定有责任啊!2、商品房的验收是政府多部门的行政行为,不能引入“第三方检测”,是否重新检测也是政府有关部门决定。3、燃气公司是企业,客户是上帝,只要不违法违规,没有什么责任(事实证明政府综合验收合格)4、政府有关部门行政不利,违规,违法可以投诉举报或者请记者调查查封报道;5、我认为此事业主没有权力提起诉讼,所以人民法院可能都不会受理的,受理了也没有胜算的;6、你的问题只能起诉开发商解决;选择a、开发商根本违约,解除买卖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房款赔偿损失(包括房屋升值差价);b、开发商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不解除合同;
我的补充: 2018-06-27 18:42
是请记者调查、采访和报道。不是查封。
回复时间: 2018-06-28 06:27
可以行政诉讼住建部门不作为。
回复时间: 2018-07-01 16:47
可提起行政诉讼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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