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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案子竟拖了9年之久

山东-泰安 06-06 08:25  悬赏 15  发布者:zhf906…… 给我留言  回答:(1)
尊敬的律师:你好,这是困扰我9年的案子,请帮帮我吧。4月1日李文杰借我12.5万元,并约定利息8‰,期满后虽经多次催要,他一直分文未还,无奈我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于2002年10月16日下达了(2002)泰山法立民督字第148号支付令,限期十五日内清偿本息,到期后未履行,我向泰山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03年11月26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指定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见(2002)泰山区法院执字第1335号民事裁定书]。岱岳区法院于2004年7月30日作出了[(2004)岱执字第1053-1号]、[(2004)岱执字第1053-2号],以房抵债的两份裁定书,并同时向岱岳区房管局下发了(2004)协字第1053号办理产权证过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李文杰位于乐园小区31号楼西单元三层东户过户到我名下,期间历经三次评估。我还缴纳了9000元评估费,评估价为246000元,法院以评估价为基础,在扣除本金、利息、诉讼费、执行费用后,又让我缴纳了11万元的差价,将诉讼房屋裁定抵顶欠款,房屋归李承美所有。同年8月,执行法官和我三次到房管局办理其过户手续,但由于房管局当时办理移交手续没有及时办成,到了2005年3月9日由市房管局按照程序办理了过户手续,我拿到了新的房产证,成为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至此,所有法律程序终结。但是到了2005年7月21日,岱岳区法院又莫名其妙的作出了[(2004)岱执字第1053-3]民事裁定书,查封了已经过户到我名下的该套住房。我不服,向岱岳区法院申请了复议,2005年8月30日岱岳区法院就李文杰执行异议举行了听证会,未果。一直搁置到2008年5月16日,岱岳区法院又一意孤行,出尔反尔,错误的向我下达了[(2004)岱执字第1053-5]民事裁定书,撤销了正确的中间达四年之久的[(2004)岱执字第1053-2]民事裁定书,并将过户到我名下的房产又恢复到李文杰的名下。为此我于2008年5月22日向岱岳区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本案无溯及力,该院适用该《规定》,撤销已经生效的[(2004)岱执字第1053-2]民事裁定书属违反法律程序,严重违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则。2008年5月29日,岱岳区人民法院以[(2004)岱执字第1053-6]民事裁定书,驳回了我的异议。2008年6月4日,我针对该裁定,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008年7月28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后又达一年之久,仍未果,该案一直搁置到现在,一点结果没有,拖的我筋疲力尽。我由一位健康的人变成了一位心脏病人,还有多种并发症。
尊敬的律师,自2002年我运用法律手段,请求法院处理我与李文杰的借贷纠纷以来,一件普通的经济纠纷案件,至今已达9年之久,岱岳区法院在该案执行完毕4年后的2008年5月12日又作出裁定,撤消了2004年7月30日的[(2004)岱执字第1053-2]民事裁定书,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践踏了法律与人民法院的尊严。在长达9年的马拉松式的执行中,法院个别法官徇私舞弊,违反职业道德,出尔反尔,就同一案件和事实,出了7份民事裁定书。在法律文书上多处出现笔误,拿严肃的法律文书当儿戏,可见个别法官的素质如何?法院的尊严、威信何在?其间我多次上访至今都杳无音信,现在我要房无房、要钱无钱,精神遭受了严重打击,我的合法权益一直得不到保障。请律师给我点意见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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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6-06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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