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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出租给别人,收取费用押一付三1800/月(有微信聊天转帐纪录)没签书面合同

福建-泉州 06-28 18:44  悬赏 0  发布者:吾姓江 五湖四海的江 回答:(2)
摊位出租给别人,收取费用押一付三1800/月(有微信聊天转帐纪录)没签书面合同。对方摆了一个月后不想继续经营要求退还所剩租金和押金。我只答应退还租金,押金不与退还。现在对方要起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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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28 19:21
可以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8-06-28 22:52
建议积极应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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