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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长期一个老师带班还得组织开展班级和学年的各项活动,园里不给配人

黑龙江-哈尔滨 06-29 00:0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幼儿园长期一个老师带班还得组织开展班级和学年的各项活动,园里不给配人,为完成工作任务,老师让孩子独自下楼,途中磕破头,伤口深且长。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第八条,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还是应该按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此案中,该参考以上哪一条判定老师的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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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6-29 08: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8-06-29 07:45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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