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律师,您好,我是青岛某高校的研究生,前两天在学校食堂吃饭卡了喉咙

山东-青岛 06-30 09:3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您好,我是青岛某高校的研究生,前两天在学校食堂吃饭卡了喉咙,去医院做了喉镜,从鼻子插管到喉咙的那种,我医药费花了500,想索要额外的补偿,所以想咨询一下,索要哪些方面的费用,还有标准是多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30 09:37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8-06-30 09:39
你想的太多了,这个跟食堂有啥责任。除非你能证明是食堂在米饭里面意外落下了石头或者鱼刺。否则你自己卡住的关人家什么事
回复时间: 2018-06-30 14:38
你想的太多了,这个跟食堂有啥责任。除非你能证明是食堂在米饭里面意外落下了石头或者鱼刺。否则你自己卡住的关人家什么事
回复时间: 2018-06-30 15:48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广东广州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广西南宁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黑龙江黑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15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55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90
广东 东莞
人气:385685
广东 广州
人气:400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7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5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