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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

山东-烟台 12-03 17:14  悬赏 0  发布者:程程幸福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于12月2日晚5点左右,开车经过一十字路口(没红绿灯),车速很慢,大约20迈以下,已经驶过横马路,对方是自行车,在我左面,车把划在我左车门,被我挂到。交警因为我是机动车,判我同等责任,说如果对方是摩托车,就37开。请问,交警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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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3 17:20
合理。因为行人或非机动车属于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回复时间: 2012-12-03 17:22
你好,交警的认定没什么问题
回复时间: 2012-12-04 07:12
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一般会上调机动车的责任,建议你电话联系我  问清楚情况后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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