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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有凭证借款2000元,到手1400,借七天,因个人原因还不了

辽宁-鞍山 07-01 22:1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在有凭证借款2000元,到手1400,借七天,因个人原因还不了,所以跟他们协商只还本金,他们答案了,说还完本金就把借条销了,可是还完本金他们还让我还600元利息,如果不还就通讯录,请问这种情况我还怎么办,600元利息用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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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7-01 22:37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回复时间: 2018-07-02 01:14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7-02 11:11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回复时间: 2018-07-02 12:51
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7-16 14:4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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