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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没收私人物品不还

江苏-常州 12-04 11:36  悬赏 0  发布者:花开飘香 给我留言  回答:(6)
2012年11月24 日下午3点,工商所带了20 余人来到我家,以查黑网吧为由,搬走我家电脑15 台,包括主机,显示屏,其中一台是自己家用的电脑,至今已经有10余天了,没有任何发票和处理单据,更没有说法,去了两次,也没有处理,家中实在负担重(两位老人和两个男孩),没有办法。我也已经向他们保证今后不做了,可以吧、把那些机子还给我们吗?出门在外,实在没有办法。所以想问问律师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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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2-04 11:47
不服处罚的,有权复议或诉讼
追问:

我们都是外地出来打工的,为了生计,不懂法律,既然已经出了这样的事情,解决问题的办法应该不止这一种,我保证以后不开了,这些电脑总归要还给我们变卖啊。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要这些电脑呢?谢谢你的回复。

回答:

要是没收,未撤销、改变处罚决定前不能

回复时间: 2012-12-04 11:44
觉得委屈可以投诉,起诉未必有利。
追问:

像这样的情况我们的电脑可以要回来吗?

回答:

基本是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

回复时间: 2012-12-04 16:18
你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2-12-04 19:06
您好,可以向常州市工商局或者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需要帮助,可联系
回复时间: 2012-12-04 20:55
不服处罚的,有权复议或诉讼
回复时间: 2012-12-05 09:00
你可以要求工商所出具书面处罚决定,你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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