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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截留我的重疾保险理赔金,我该如何维权?

 07-04 18:07  悬赏 0  发布者:局中门外汉 给我留言 地区:海南-海口 回答:(4)
工作单位在社保之外为全体员工购买了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我罹患重疾申请理赔之后,我工作单位以建立公司员工互助账户需要补充资金、我初次治疗仅花费6万余元为由,截留了20万元赔付金中的10万元。我向法院起诉,法院适用民法总则第3条而非保险法认为我工作单位有权分配此项重疾理赔金,判决我败诉。请问我该当如何维权?盼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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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海南-海口]
  • 林超律师
  • 电话:18889646403
  • 10720积分
回复时间:2018年07月05日 00时05分
民法总则第三条与你说的情况应当无关,建议你及时携带判决书咨询律师,以免错过上诉期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7-05 07:27
民法总则第三条与你说的情况应当无关,建议你及时携带判决书咨询律师,以免错过上诉期 具体可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8-07-05 10:48
对判决不服的,可以继续上诉
回复时间: 2018-07-05 15:28
民法总则第三条与你说的情况应当无关,建议你及时携带判决书咨询律师,以免错过上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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