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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同学打架过半年了,现在我还需要赔偿么?

吉林 06-06 20:22  悬赏 0  发布者:q51645…… 给我留言  回答:(3)
大家好,我和我同学在2009年10月份的时候打的假!当时没有看到他那里有异常。可是2010年的4月份说他的眼睛吓了。需要做手术!医院单子是2010年3月17日做的检查!都已经过这么长时间了 。需要作陪么???
问题补充:
在那期间也不一定和别人也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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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06 20:36
如果有证据证明他的眼睛是你伤害的,你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6-06 20:44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便有效维权。
回复时间: 2010-06-06 21:04
   看他眼睛的伤害是什么原因引起的,与你的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你的同学有权利提起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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