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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由于业主的额外要求,想弃标,有什么责任?

 12-04 23:42  悬赏 0  发布者:chenha……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珠海 回答:(5)
中标某项目后,由于业主的额外要求,即非招标文件要求,不想做这个项目了,中标服务费已经交,中标通知书已经拿到,合同还没有签订,投标保证金还没有退还,这个时候如果想弃标,我方需要担负什么责任吗?还有中标服务费、投标保证金、办理弃标流程的问题。
问题补充:
1、合同未签订;2、业主违约证明材料有哪些形式?录音算么?不可能有纸质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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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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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12月05日 10时05分
招标签约的,招标投标法有明确规定,双方都有义务按招标文件与中标文件签订合同,这种情况,如果要弃标的,需要有证据证明业主违反招标文件与中标文件方可,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5 08:16
需要承担弃标(毁约)的责任。这方面的内容在相关的招标文件中应当有规定。
回复时间: 2012-12-05 08:57
视乎合约而定
回复时间: 2012-12-05 10:41
需要证明对方违约在先,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05 13:10
您好,建议带上相关资料与律师面谈,需要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分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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