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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离婚四年多了,孩子一直是我带,孩子父亲四年只来探望两次

北京-西城区 07-12 03:29  悬赏 0  发布者:包子脸无敌 回答:(10)
您好,请问我离婚四年多了,孩子一直是我带,孩子父亲四年只来探望两次,还是刚离婚的时候,后来就没有来过,每个月只自动转账一千元作为抚养费,其他教育费用全部不管,现在对方已再婚,孩子心里受到了缺失父爱的伤害,我是否能够将孩子姓氏改为我的姓氏,拒绝对方再探视?不希望孩子再受到任何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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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7-12 09:20
你好,是有法定探视权的。
回复时间: 2018-07-12 07:45
您好,对方享有法定探视权!
回复时间: 2018-07-12 08:02
您好,对方享有法定探视权!
回复时间: 2018-07-12 08:39
你好,改姓需经孩子父亲同意,父亲是有探视权的,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
回复时间: 2018-07-12 08:50
您好,如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您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孩子实际需要的抚养费,建议您电询律师为您解答
回复时间: 2018-07-12 09:03
你好,对方是有探视权的
回复时间: 2018-07-12 09:12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要求父亲增加抚养费,增加探视时间和频率
回复时间: 2018-07-12 09:32
对方 有法定探视权
回复时间: 2018-07-12 10:24
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具体咨询派出所,拒绝探视是不可以的,对方可以要求执行探视权
回复时间: 2018-07-12 10:37
对方享有法定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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