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晓云  王远洋  龙宇涛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债务问题

云南-曲靖 12-06 19:45  悬赏 0  发布者:efasds…… 给我留言  回答:(7)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您好周律师,我是在物业公司上班,今天有一个业主到我公司退押金,因为给他的收据被他弄丢了,他去报社登了一个行物启事,然后拿报纸来退,报纸上登的钱比他交的多,因为当时人太多,我一时大意,叫他写了一个收条就把钱退给他了,后来我看底单多退了一倍给他,我打电话给他,他不认,不知我还有什么办法维护我的权益吗?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65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06 19:48
你好,属于不当得利,无法协商,搜集证据提起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2-06 19:52
你好,多余的你可要求其返还,协商不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2-12-06 19:52
可以拿着收条起诉要回!
回复时间: 2012-12-06 20:28
他这种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或者诈骗,虽然钱不多,但是你作为一个打工仔也不容易,你可以直接到他住的地方找他协商解决。注意协商的过程中用录音下来,无法达成协议的话,可以考虑物业公司的领导出面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2-06 22:51
他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可以要求退还多收的款项。
回复时间: 2012-12-07 11:01
你好,对方属于不当得利,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2-07 19:25
你好,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西太原
上海黄浦区
浙江金华
北京西城区
北京东城区
北京朝阳区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5499
山西 太原
人气:50179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725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22
浙江 金华
人气:222704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612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