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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门口被电动车撞倒,脑死亡

江苏-镇江 12-07 12:52  悬赏 0  发布者:lawsch…… 给我留言  回答:(8)
您好,我姨妈过马路时被对面厂门口的电动车撞倒,现已脑死亡。按照法律,应该如何定责?她现在在重症监护病房。
多谢!
问题补充:
感谢各位专业人士的回复。我写了“厂门口”误导大家了,姨妈家和那个厂子是面对面,我姨妈是出自己家被撞了的,所以排除工伤。
对方家里去年也导致过交通事故,跟当地民警都很熟,于是今年这件事,民警就很怠慢。我们不知道找哪方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有两个困惑:
1.是不是应该让姨妈一直呆在重症监护?
2.针对现状,警方和律师,哪个方向会比价有效?
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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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7 12:53
以责任认定为准
回复时间: 2012-12-07 12:53
需要由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你们是无责或次要责任就可能构成工伤。
回复时间: 2012-12-07 12:54
是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具体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专门机构评定
回复时间: 2012-12-07 12:55
由交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然后根据结论可以认定工伤
回复时间: 2012-12-07 12:56
交警依据职责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回复时间: 2012-12-07 13:07
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为准
回复时间: 2012-12-07 16:56
交通事故认定书来认定相应责任。但由于对方是电动车应该是没有保险的。
回复时间: 2012-12-07 23:24
需要由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出具事故认定书是有具体的期限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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