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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事故

四川-南充 07-16 09:27  悬赏 0  发布者:chanyu……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南充的一名交通驾驶员,今年7月7日晚19点40分,我行驶到嘉陵区耀目路三段(区政府和光彩市场交汇处)等红绿灯,当时只有我一辆车在最左方,突然后方一辆黑色本田雅阁对我实施了追尾,当时时间很晚,4S店和交警都下班了,责任方愿意等我询价后进行赔偿,考虑到是红绿灯口为了不影响交通,我就把现场照片和对方驾驶证正面照相了,放对方走了。
    等第二天询价后,告知对方,对方就以各种理由推迟时间,当天下午三点我就报了交警立案,交警询问对方对方也是各种理由退时间,对方从来不主动联系我,没有任何要负责的行为,到现在两个多星期了,请问这个追尾事故可以怎么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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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7-16 09:39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来承担责任或请求赔偿。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7-16 15:06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回复时间: 2018-07-16 11:09
先让交警划分责任,再协商或者起诉索赔
回复时间: 2018-07-16 14:36
先让交警划分责任,再协商或者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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