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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立卫生院 说我挪用公款

四川-泸州 12-07 19:00  悬赏 0  发布者:wo98wi……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已经离职3个月了,交接的工作也交接完了,我是交接人9月10到11号交接完的,由于扎帐时间是20号,所以20号扎帐完后接手人也自己算过,当时我并不在场,后面接手人在9月26号于QQ发送消息说 资金方面没错,还能看到QQ聊天记录,现在12月7号接手人说资金不对,说她不会算账,只是签了个字,当时他也没有核算,说还差2900元,现在单位已经于挪用公款报案,说我挪用了公款。而且我也并没有挪用公款。这样我该怎么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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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7 19:04
你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未挪用,不构成犯罪,即使挪用,也不够犯罪的数额,尽快还了即可。
如需法律帮助,委托当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2-07 19:18
建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未挪用,不构成犯罪,如未挪用,尽快还了即可。也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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