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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问题

湖南-长沙 12-07 21:20  悬赏 0  发布者:我很无奈09……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乡镇工作人员,2010年按照随军家属安置政策分配到乡镇政府工作。编制为农业线的水管编,为差额编制。但政府根据个人的特点,把我安排在政府维稳综治办工作,办公室除我之外都是公务员身份,他们享受的全额财政拨款,而我却只能拿每月800元的工资,差别很大,甚至其他福利待遇都有差别如:中秋、元旦等节日补助都要少一半。而其他站所差额人员却又和公务员待遇差不多。我找过领导反映过此事,理由是我们是部队回来的,镇上所有退伍兵都是这种待遇,我也不能例外。我想咨询:这是否违反劳动法,是否是身份歧视,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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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7 22:18
你好,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不适用劳动相关法律。
追问:

请问我该怎么办?
解决同工不同酬这个问题有什么法律依据?

回答:

你好,这个是体制政策问题,暂时无法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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