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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江苏-无锡 12-07 21:26  悬赏 0  发布者:139141…… 给我留言  回答:(5)
唐海洲律师你好,请你帮我分析一下发生在2012月12月2号的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让谁负责,2012.12.02下午4点刘某和妻子常某接到王某的电话让她们夫妻两人去喝喜酒,刘某晚上喝了点酒,但是他感觉没有喝醉,周围人也说刘某没有喝醉,于是刘某骑着电动车带着妻子常某就走了,过后大约半个小时,途中出车祸了,刘某骑车走的是一条正在维修的道路,道路上前方没有设置警告牌,只是在道路中横放了几块大水泥板,而且还没有路灯,结果刘某和常某撞在水泥板上,导致刘某重伤,刘某妻子轻伤,报警后被送到无锡101医院,医生说刘某是撞到颈椎的神经了,导致刘某左右手掌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自由弯曲,需要做手术,而常某只是一点皮外伤,医生说刘某手术大概需要7万多的费用。请问唐律师这个事故中的王某和道路的维修方有责任吗?如果有责任的话王某和道路维修方应该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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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7 21:33
这不是交通事故,这个是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案件,属于特殊侵权案件,王某没有任何责任,找施工单位赔偿。
回复时间: 2012-12-07 22:02
是责任事故。施工方权责。
回复时间: 2012-12-07 22:26
本案责任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时应当设置警告牌或者其他显著标志,刘某酒后开电动车且带人,自己也有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情况可以电话与我沟通或者与我面谈。
回复时间: 2012-12-07 22:26
由道路维修方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2-08 08:00
道路施工方有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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