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丁云龙  徐荣康  吴健弘  陈宇  
已解决问题

你好,请问???

 06-08 10:01  悬赏 0  发布者:j65462……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鞍山 回答:(3)
你好,我和我对象的房子是双方筹钱一起买的,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他的,本房屋是48.44平,在房产证的备份栏里写着我站本房屋的24.22平,我们那时还没登记呢,请问将来如果离婚的话,我能分到一半的房子吗?请问需要公证吗?还有就是房子的装修和家电。家具,还有我的首饰都是我家买的,请问在分财产的时候能算我的吗,这些需要公证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6月08日 12时11分
您好,
1、房证是虽是他一个人的名,但你是主权共有人。
2、至于装修和家电,如是婚前买的,应属你个人财产,首饰属个人财产。
3、建议去做公证。
详请来电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08 10:05
你们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你们同为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你的名字及份额是可以直接登记于房屋产权证书上。
回复时间: 2010-06-08 10:06
房产有你一半,婚前购置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5284
山东 临沂
人气:249260
江苏 无锡
人气:51234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0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