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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替我报仇把人打成轻伤?

陕西-延安 12-09 14:55  悬赏 10  发布者:杜同学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一同学为替我报仇把人打成轻伤~现在受害人向我索要15万元赔偿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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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2-09 14:56
如果你不知情,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

受害人是和我有仇的那个人叫来打我们的~我朋友为了我叫别人把他打了在屁股后面用斧头砍了缝了7针?现在受害方就要我赔偿15万~而且我是未成年~叔叔,我该怎么办?

回答:

还是我上述的回复,如果你不知情,也没有指使你的朋友打人,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

问题是我朋友也没动手啊?是他叫人的~请问~如果对方要求赔偿大最多可以赔给他们多少?
是他们先叫人打我们的叫了大约30多个~我们只有7个人 我应该要赔吗?

回答: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2-12-09 14:57
如果是你指使的,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09 14:58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你不知情,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你朋友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公安机关立案后,对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对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受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你朋友致人损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追问:

那让我赔偿最多可以给他们多少啊?

回答: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2-12-09 15:02
无果你没有指使的,与你无关
回复时间: 2012-12-09 15:03
如果你不知情,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09 23:02
无果你没有指使就与你无关
回复时间: 2012-12-10 08:17
如果你不知情不用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10 13:58
如果你不知情则无需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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