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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子问题

江苏-苏州 07-23 19:01  悬赏 10  发布者:strike……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诉讼中,女方提出要分房子,但男方及女方均未还过房贷,房子首付及平时还贷均由男方父母在还,房子是在结婚前几年买的,到现在男女双方离婚时,男方父母仍在还贷款,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及男方父母名字,这个女方有权分房子吗
问题补充:
女方就婚姻期间男方父母归还贷款的部分有权分钱吗,谢谢。还有男方能要回婚前交往时付出的钱财及要回婚后付出的部分钱财吗(婚前婚后女方基本从未付出过钱财,都是男方付出),彩礼(首饰金器等)见面钱等均被女方拿走这个能要回男方付出的部分吗?   2、现在回想发现女方当初可能并不是以结婚过日子为目的的结婚,婚前女方拒绝婚检并提出有事要办要求男方送女方出去办事,造成男方也没有婚检(婚后女方晚上睡觉卷被子造成男方感冒发烧没过成功夫妻生活,康复后试过两次,但因紧张、没经验及女方不配合夫妻生活没成功,后来女方拒绝过夫妻生活)女方就以男方生理问题(婚后男方去医院检查结果为睾酮正常范围内偏低,男方体重超重、肥胖)及感情破裂提出离婚(实际为短期婚姻,婚姻期间男方从未打骂女方,结婚几天女方就各种小事小题大做,造成关系变差),这个能从什么法律角度反驳女方,有什么具体法律......现在男方要求很简单就是要回男方付出的钱财,减小男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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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7-23 19:57
无权分。
追问:

那女方就婚姻期间男方父母归还贷款的部分有权分钱吗,这个有哪条法律有说明吗

回复时间: 2018-07-24 11:51
女方没有权利分割,关键是否有共同还贷
追问:

男女双方都没有还贷的,都是男方父母在还贷,但房产证上有男方及男方父母名字,这个是否有影响,女方就婚姻期间男方父母归还贷款的部分有权分钱吗依据哪条法律

回复时间: 2018-07-23 19:06
无权分。
追问:

那女方就婚姻期间男方父母归还贷款的部分有权分钱吗,这个有哪条法律说明吗,谢谢

回答:

无权分,回答过了

回复时间: 2018-07-23 19:07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或微信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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