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本人从人行道穿过非机动车道去对面的公交车站,到达公交车站牌后面

江苏-苏州 07-23 19:21  悬赏 0  发布者:清风ུ 回答:(1)
本人从人行道穿过非机动车道去对面的公交车站,到达公交车站牌后面,发现左手身后有人骑电动车摔倒了,腿都断了,他说是为了躲我才摔倒了,我没有碰到他的车,我们没有任何碰到接触,后来我赶紧打了1 20送他去了医院,警察路过后收走了我的身份证,后来我垫付了3500块,他家属说还要我垫付5000块私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有责任,我该怎么办,他是怎么摔的我完全不知道,他是在我身后摔的,我应该有责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7-23 20:21
请报警,由交警定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山东济宁
广东广州
四川成都
内蒙古赤峰
黑龙江哈尔滨
上海杨浦区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344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26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80
江苏 无锡
人气:51044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17
广东 广州
人气:40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